關于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(yōu)惠政策的通知
關于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(yōu)惠政策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6-03-05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財關稅〔2026〕22號

北京市財政局,北京海關,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,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事務中心:

為支持辦好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(以下稱服貿會),現就服貿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(yōu)惠政策通知如下:

一、對服貿會每個展商在展期內銷售的免稅額度內的進口展品,免征進口關稅、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和消費稅。享受稅收優(yōu)惠政策的展品類別和銷售額度等規(guī)定見附件。

二、享受稅收優(yōu)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、煙、酒、汽車以及列入《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》的商品。

三、對每個展商展期內銷售的超出附件規(guī)定的展品類別或銷售額度的展品,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后又不復運出境的展品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照章征稅。

四、展商名單及展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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